為進一步改善人居環境,提升自貢城市品質,根據《自貢市貢井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B6-02地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實施方案》的規定,貢井區B6-02地塊涉及的全部被征收人在簽約期內完成簽約,簽約率達100%,達到設定的簽約生效條件,符合做出征收決定的要求。現自貢市貢井區人民政府作出《貢井區B6-02地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決定書》(征決字〔2021〕3號),決定對下述范圍內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實施征收。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和《四川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項目名稱:貢井區B6-02地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二、房屋征收范圍:貢井區B6-02地塊規劃紅線范圍內國有土地上房屋涉及貢井區筱溪街伍家坡社區13組、14組,建筑面積共3604.9平方米。
三、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參照《自貢市貢井區伍家坡棚戶區改造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
四、補償協議簽約期限:該項目屬棚戶區改造,在附生效條件補償協議集中簽約期間,簽約率達到100%,本次政府做出征收決定后,所有協議正式生效。
五、房屋征收部門:自貢市貢井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六、房屋征收實施單位:自貢市貢井區筱溪街道辦事處。
七、征收工作人員名單:李鶴、周建禮、喻曉敏、楊澤權、楊雯琪、陳杰、廖俊、詹吉川、程志倫、黃英、雷麗平、胡慧玲。
八、房屋征收現場辦公地址:貢井區筱溪街設立的辦公地點。
九、因國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十、被征收人如不服《房屋征收決定書》(征決字〔2021〕3號),可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自貢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特此公告。
自貢市貢井區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8日